按照兴和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考迎检工作的通知》(兴防委[2018]26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迎检工作,根据要求,兴和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按照实际情况,积极落实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按规定消防资金的预算管理等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和实际工作需要很好的结合,做好国考迎检工作。
按照兴和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考迎检工作的通知》(兴防委[2018]26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迎检工作,根据要求,兴和县财政局预算股、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按照实际情况,积极落实消防业务经费保障标准、按规定消防资金的预算管理等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和实际工作需要很好的结合,做好国考迎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