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城县政府积极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向上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保障环境保护工作经费需求。
2016—2018年,凉城县争取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共计23595万元。其中2016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087万元;2017年水污染防治和岱海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共计12508万元;2018年到现在为止,争取到上级专项生态环境保护类专项资金8000万元。
凉城县政府积极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向上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保障环境保护工作经费需求。
2016—2018年,凉城县争取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共计23595万元。其中2016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3087万元;2017年水污染防治和岱海生态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共计12508万元;2018年到现在为止,争取到上级专项生态环境保护类专项资金8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