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关于印发〈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乌财农[2018]388号)文件要求,近期,我县财政局、审计局、扶贫办及时组织力量,成立了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组,联合开展了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重点检查2017、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主要治理内容包括:一是对扶贫资金监管不严,导致出现贪污侵占、挤占挪用、违规使用等问题。二是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群众和社会不知晓,缺乏有效监督。三是项目库建设不足,项目规划不合理。四是扶贫资金和整合资金拨付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本次检查在扶贫、财政、发改、民族宗教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对照通知要求的检查内容,本着“清理、整改、完善、提高”的工作目标,逐一查找问题,逐项逐条梳理,重点检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扶贫资金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等。
此次检查,进一步加大了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保障了财政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