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此次通知主要内容: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体制、内容与形式、学分管理、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管理、考核与评价等几大项进行了细致的说明,还对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进行了说明。我局以微信、公众号、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全旗会计同仁进行了宣传,确保及时了解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