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旗县区动态

凉城县2018-2019年度预算单位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实行定点保险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乌政办发〔2016〕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凉城县各预算单位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确定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凉城支公司为2018-2019年度凉城县各预算单位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定点采购的定点保险公司。凉城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预算单位的各类公务车辆的保险服务必须实行定点保险。定点保险的险种包括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其他附加险种有:不计免赔特约险、玻璃单独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等。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外,其他险种由采购人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