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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 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

  根据《乌兰察布市财政局转发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乌财资[2018]217号)文件。

  接到通知,我局安排专人去市局培训。在培训期间,我局人员认真听讲,积极学习软件操作,并掌握了这一系统。回到单位,迅速通知了我县各个单位,并要求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