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根据乌财教﹝2018﹞130号《关于申报2018年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项目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经过集宁区财政局、集宁区教科体局审核,将内蒙古三信实业有限公司的“年产1000吨锂离子电池炭负极材料产业化开发”项目申报为2018年度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支持项目。随后,集宁区财政局教科文股人员陪同乌兰察布市财政局、科技局的领导和四位专业专家对三信实业的申报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并组织了座谈会,对项目申报书中的疑议及不妥的部分进行了修改,保证了项目的顺利申报。
2018年3月,根据乌财教﹝2018﹞130号《关于申报2018年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项目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经过集宁区财政局、集宁区教科体局审核,将内蒙古三信实业有限公司的“年产1000吨锂离子电池炭负极材料产业化开发”项目申报为2018年度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支持项目。随后,集宁区财政局教科文股人员陪同乌兰察布市财政局、科技局的领导和四位专业专家对三信实业的申报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并组织了座谈会,对项目申报书中的疑议及不妥的部分进行了修改,保证了项目的顺利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