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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资县财政局认真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清算,为再就业工作提供了财力保障

  根据《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乌财金[2018]74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县就业局、邮政储蓄银行对2017年度全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情况进行清算,经过审核及查看账册凭证,对2017年卓资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进行了清算。

  一、2017年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额及年末贷款余额情况:

  2017年卓资县就业局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19万元,全部为个人微利项目贷款,共计194笔。2017年末贷款余额2019.97万元,全部为个人微利项目贷款,年末未解除还款责任的贷款422笔。

  二、2017年创业担保贷款发生贴息资金情况:

  2017年卓资县就业部门发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49.98万元。其中:一季度发生贴息资金28.76万元;二季度发生贴息资金29.42万元;三季度发生贴息资金44.37元;四季度发生贴息资金47.43万元。

  三、2017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拨付和清算情况:

  2017年卓资县就业部门发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49.98万元,2017年一至三季度共计发生创业担保贴息资金102.55万元,2017年四季度发生创业担保贴息资金47.43万元,根据市财政局、市就业局清算文件精神,县就业局2017年四季度创业担保贴息资金47.43万元直接向县财政局申请,资金来源是2016年创业担保贴息结余资金93.75万元,冲减2017年四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47.43万元,截止2017年四季度末县财政局结余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46.32万元。

  在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下,我县很多失业人员成为贷款主体,拥有了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决策权以及家庭与社会的话语权,提高了其社会经济地位,有效缓解失业人员在创业就业上资金短缺的问题,对促进我县城乡经济发展方面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