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贴息资金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兴和县财政局联合县就业局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融机构认真做好2017年四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
兴和县财政局按照报表要求,认真核实由兴和县信用社和兴和县邮政储蓄银行上报的创业担保贷款报表,与2017年三季度季末数据进行核对,按照上级财政拨付创业担保贴息资金比例审核本季度实际支付创业贴息金额,确保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数据准确完整。截止2017年四季度末本年累计新增贴息金额2174863.59元,本年累计发放贷款270笔,累计发放贷款1281万元,累计回收贷款28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