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助推脱贫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各旗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解决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减轻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大疾病负担,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各旗县市区要以13.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对象,选择资质较高、服务到位、积极性高、产品成熟、网点健全和服务半径大的保险机构承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医疗保险,规范优化保险赔付相关程序。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助推脱贫攻坚的作用。日前,集宁区财政局已拨付14万元用于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