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把工作考核与奖励机制有机结合,充分调动我局人员报送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兴和县财政局信息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兴财办[2016]28号)中制定的考核办法和奖励标准,兴和县财政局对2017年度各个股室报送信息的相关人员进行奖励。通过奖励机制的实行,首先有利于调动相关人员的报送积极性与主动性;其次有利于提高股室人员的写作能力与水平,进而带动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进取心;最后有助于我局信息报送任务的完成。
为切实把工作考核与奖励机制有机结合,充分调动我局人员报送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兴和县财政局信息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兴财办[2016]28号)中制定的考核办法和奖励标准,兴和县财政局对2017年度各个股室报送信息的相关人员进行奖励。通过奖励机制的实行,首先有利于调动相关人员的报送积极性与主动性;其次有利于提高股室人员的写作能力与水平,进而带动了全局干部职工的学习进取心;最后有助于我局信息报送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