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及时防范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金融风险,根据上级部署,按照《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7〕56号)和《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41号)文件要求,兴和县财政局金融办对全县十家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互联网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
在此次排查整治活动中,兴和县财政局金融办组织人员,通过查询系统监管、现场约谈高管、查看公司账目、发动群众监督和行业协会力量,广泛摸排线索。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求各小额贷款公司高管签订《合规经营承诺书》,坚决杜绝小额贷款公司吸收或变相吸收社会存款,参与任何形式的社会集资活动。对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的小额贷款公司下达整改通知,对擅自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并将排查整治情况及时上报市金融办。
通过本次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兴和县财政局金融办进一步强化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为今后更加有效地行使监管职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