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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集宁区财政局非税收入工作情况

  一、2017年综合股全年收入情况
  (一)预算内代收款:上年结余19805万元;本年收入80777万元,比去年同期预算内代收款123368万元,降低了42591万元,减幅为34.5%。其中:
  1、 政府性基金收入:本年收入52465万元,比去年同期58813万元,降低了6348万元,减幅为10.8%.
  2、 行政事业性收费:上年结余53万元,本年收入3956万元,比去年同期6691万元,降低了2735万元,减幅为40.8%。
  3、 罚没收入:上年结余821万元,本年收入4457万元,比去年同期7473万元,降低了3016万元,减幅为40.3%。
  4、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年结余10660万元,本年收入7003万元比去年同期27718万元,降低了20715万元,减幅为74.7%。
  5、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本年收入1634万元,比去年同期1146万元,增长了488万元,涨幅为42.5%。
  6、 其他收入(捐赠收入):本年收入102万元,比去年同期931万元,降低了829万元,减幅为89%。
  7、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年结余8270万元,本年收入11160万元,比去年同期20596万元,降低了9436万元,减幅为45.8%。
  (二)  专户代收款(代收教育收费):上年结余2万元,本年收入1768万元,比去年同期1106万元增长了662万元,涨幅为60%。
  二、及时掌握非税收入收缴情况。非税收入表现为执收单位多、收费项目多、缴费频繁等特点,要求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及时掌握收入情况,按时与银行、单位核对每一笔资金流向,给领导提供准确的数据,更好地调度财政资金。
  三、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程序。我们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财政各部门的非税收入要按程序先缴入财政非税专户,及时划转回国库或专户内直接办理支出。
  为了把工作落实到实处,我们召开了由主管部门参加的,针对非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的会议,及时通知各个执收单位务必尽快解决问题,随时与银行互通有无,确保每一笔资金及时到位及资金流向的正确性,确保非税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四、规范财政非税收入会计核算。今年我们按照《乌兰察布市财政非税专户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对以前年度财政非税专户及会计科目设置、核算内容、核算项目,以及相应账务处理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重新调整设置会计科目,核算财政非税专户各类款项。及时通知到各个执收单位,确保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五、加强财政票据管理。要求各执收单位严格执行财政票据领取手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票据领取和核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