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目前有十家银行类金融机构,其中大型商业银行有四家,分别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三家,分别为邮储银行,内蒙古银行、包商银行;农合金融机构一家,为信用联社;政策性银行一家,为农业发展银行;村镇银行一家,为包商村镇银行。目前各家银行网点数为45个,从业人员为679人,自动取款网点26个,自动取款机81台。
截止2017年12月末,我县金融机构存款总额为95.31亿元,较同期增加6.39亿元,增幅7.18%。 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为63.95亿元,较同期增长19.53%,储蓄存款占存款总量的67.09%。在贷款方面,辖内金融机构贷款总额为54.14亿元,较同期增加5.86亿元,增幅12.13%。其中涉农贷款余额为26.88亿元,较同期增加21.36%;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21.67亿元,较同期增加1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