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兴和县财政局一是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硬化预算约束。二是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在摸清存量债务底数的基础上,制定了债务化解方案,提出了化债措施,明确了债务化解责任。三是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新增债券转贷额度,以缓减全县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不足,2017年上级转贷全县新增债券4634.6万元,比上年增加3472.1万元。四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规范管理和使用。安装使用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结合政府债券管理相关政策要求,应用互联网及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政府债券的“借、用、还、管”一体化债券兑付管理平台。五是建立政府债务风险准备金制度,以备在发生无力偿债的情况时弥补偿债资金缺口,增强了政府防范与化解债务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