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兰察布市财政局要求,凉城县财政局按照《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对凉城县2017年国有土地出让金做了详细汇总:
凉城县2017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555万元,同级财政部门缴入国库股金额4555万元。按照规定计提的各项资金共有646万元,其中计提土地收益基金收入(按土地出让款的5%计提)251万元、计提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收入44万元、计提教育资金50万元、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50万元、计提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按土地出让价款的5%计提)251万元,计提各项资金后的土地出让收入3909万元,按10%上解比例,我县应上解市财政39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