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和县财政局党组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党建的重要载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管理,与各项财政工作紧密结合。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地生根,兴和县财政局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明确分工定责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形成了由党组书记、局长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股长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旗帜鲜明抓主动。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最高地、最前沿,形成工作合力、人人担当负责。
三是结合实际抓创新。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支持政策和工作措施,着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相关财政法规、财税政策,不断筑牢财政干部职工思想和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