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和县县级财政历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加大精神文明建设投入力度,逐步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主渠道作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努力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不断巩固机关建设成果,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一是加大对法律援助的投入。法律援助作为重要的司法救济途径,以其正当性、稳定性和有效性的特点,在保护弱势群体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经费保障是法律援助制度得以实施的基本前提,也是落实政府责任的基本措施。因此我们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投入,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强化资金监管,提高养老服务经费使用效益。加强与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讨论确定专项资金安排方案,规范养老服务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和民政部门的实际支出进度进行资金拨付,确保养老服务工作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是加大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我们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协调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企业资金、银行贷款、单位自筹资金等投向体育馆、村社文体活动室等文体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精神文明建设载体。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为有效落实国家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政策,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社会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