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库与财政、征收机关对账办法>的通知》(银发〔1998〕15号)精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与国库对账工作机制,做到与人民银行之间按日、月、年对账,确保财政收入与人民银行国库实际收纳数额和实际入库时间一致,真实准确反印了预算收入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时了解财政收入情况,指导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取得了较好成效。同时我局也在努力实现在传统对账方式基础上,充分利用现行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加快推进电子对账模式,实现财政与国库部门按日自动对账,提高对账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安全性,确保账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对账工作的规范性、时效性,真正将对账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