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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县财政局按时完成了对全县范围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督查工作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内财综[2017]1116号)、《中共乌兰察布委员会印发〈乌兰察布市关于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乌党发[2017]25号)和《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印发(乌兰察布市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专项整治)方案》(厅发[2017]58号)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次项工作,及时与县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专门组织召开了协调会,成立了财政局牵头,转发了由财政、审计、人事等部门组成的专项督查工作组。首先由市级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督查通知,要求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各机关(含参公)单位、中小学校、公共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围绕文件要求的重点内容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汇总后以文件的形式上报财政局。
  通过各单位自查上报情况看,各单位没有违规发放过任何补贴。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要组织专项督查组对各单位不定期进行检查,全面加强财经纪律管理,确保津贴补贴规范有序,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