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在内蒙古会计网发布了《关于公布2017年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自治区合格线的通知》,此次通知的主要内容是针对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5号)精神,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各科目考试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根据自治区2017年度初级考试实际情况,结合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实际,经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对2017年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自治区合格线划定为55分。 我局通过微信、网络、信息、电话等手段向会计初级考生进行了转达通知,便于相关考生及时了解分数线及自己考试结果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