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内财综[2017]1116号)、《中共乌兰察布委员会印发〈乌兰察布市关于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乌党发[2017]25号)和《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印发(乌兰察布市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专项整治)方案》(厅发[2017]58号)文件要求,我局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周密拟定文件,在全县范围内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下发了督查通知,要求各单位未按规定归并或停发津贴补贴项目,违规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项目问题;以餐补、加班补贴、值班补贴、评比达标奖、安全奖等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值重大节日或活动之际,违规向职工发放节日补贴、消费券、商业预付卡等有价证券和实物福利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要求各单位自查报告与7月25号上报财政局。
我局要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专门抽调财政、人事、审计等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报市财政局。通过次项工作,我局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严肃财经纪律的有关精神,并将单位奖金工资补贴发放工作同党风廉政建设和公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透明,确保津贴、补贴发放更加规范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