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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县2017年税式支出顺利完成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税式支出统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7〕45号),今年我区税式支出统计工作涉及306项政策。根据我区《2016年度税式支出数据采集表(地方财政部门)》、《2016年度税式支出基础信息表》,结合《中国税式支出测算方法指引(2016版)》有关计算方法,计算2016年度各项税式支出政策的金额,确保数据质量。
  加强与税务部门沟通,我县《2016年度税式支出数据采集表(地方财政部门)》所列306项政策中,税务部门能够提供2016年度税式支出政策金额的可直接使用。其中,企业所得税税式支出政策金额,需分别采集国税、地税部门数据汇总填报;委托代征不动产增值税税式支出政策金额,需向地税部门采集。
  我局负责人员及联系了地税局和国税局,布置了2016年税式支出工作,并顺利在市局要求时间内把2016年税式支出采集表上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