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旗县区动态

集宁区财政局拨付客运班线经营权购买款

  根据[乌交发]139号文件指出,2016年12月1日集宁区开通集宁公交总公司至圣家营的30路公交车,导致集宁至玫瑰营农村客运班线客流锐减,收入直线下降,直至停运。
  从线路规划上,集宁区政府充分体现了便民惠民利民的指导思想和出发点,极大的方便了沿途村民的出行,带来了很好的社会效益,也体现了集宁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方针政策。但是,从整条线路辐射的村庄来看,农村客运班与公交线路几乎完全一样,两条线路为同一客源。势必把原集宁至玫瑰营、弓沟从事农村客运经营者推向了边缘地带,使原有线路经营者蒙受了巨大损失,切断了他们赖以生存和养家糊口的经济来源,就势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班车司机多次到有关部门诉求解决生活问题。
  为了彻底化解矛盾,由政府一次性买断集宁至玫瑰营客运班线经营权,买断后收回线路经营许可手续,该线路经营权归属集宁区经营管理。日前,集宁区财政局已经拨付集宁至玫瑰营客运班线经营权购买款120万,以解除后顾之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