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我县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车改要求进行了车改。目前我县公务用车改革已完全落下帷幕,车改后全县共保留公务车辆253辆:其中实物保障车22辆,调研车3辆,机要应急通讯车99辆,特种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车81辆,综合执法执勤车42辆。车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保留下的公务车辆已按要求分配到相关单位,同时对一般公务用车全部喷涂了“公务用车”的标识和监督电话;对各乡镇、各单位超配的55辆车进行了封存, 并要求将已封存车辆存在的违规违章、保险、车检等情况处理完毕。
这次公务用车改革的机构范围是各级党政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参改人员是在编在岗的县处级以下工作人员。目前我县涉改单位多数都存在混编混岗问题,没有定编定岗到人,所以车补直到现在也无法发放。
商都县财政局行财股
2017年6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