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区12个执法执勤部门共有执法执勤车辆169辆,已标识车辆为148辆。
根据自治区对车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区对公、检、法、司等10个部门执法执勤用车进行了信息化、标识化统计(其中由于工商、地税早已上划,故不在统计范围之列),同时,我区对所有公务用车进行统一化标识喷漆,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部完成,从源头上防范了公车私用。接下来我区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执勤用车的信息化平台,对个单位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及时录入上报,实时监管车辆运行状态,实现透明管车,有效督车,并严格落实公车标识化,未经审核的车辆,从财政上严格把关,对其车辆经费进行管控,争取将公车标识化管理工作一抓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