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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财政局拨款解决回迁安置解决民生问题

  根据【2016】28号会议纪要指出,房地产“去库存”及“营改增”工作是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必须不折不扣地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回迁安置问题更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民生工程。必须想办法,强举措、见行动,举全力推进回迁房建设进度,争取让回迁户早日入住新居。
  为了妥善处理好统筹协调好“营改增”与“去库存”、 “去库存”与回迁安置等方面的关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日前,集宁区财政局已经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回购房款,购买区房管局摸底确定的存量房,购房款直接为开发企业缴纳所欠税费。这样,既帮助开发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又能解决部分回迁户的回迁安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