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级下达乌财教【2017】252号《关于下达2017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用于资助我区幼儿园的建设。本次资助涉及到6所民办幼儿园,包括3所扩建幼儿园,3所普惠型幼儿园。共下达100万元,其中:6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多功能一体机、多媒体教具、钢琴、古筝、大型户外玩具、幼儿桌椅,幼儿用床;普惠型幼儿园由于收费不足,此次下达38万元用于园内的日常维修及教学设备的更新。
集宁区财政局联合教育局领导利用一天的时间对6所幼儿园进行了检查与核实,并逐一拍照记录,核实实际情况与各幼儿园上报的情况说明一致,资金也已足额拨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