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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右前旗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及规划

  根据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补充通知(乌财基[2016]47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做好扶持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我旗选择在条件较好的村先行开展集体经济试点,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优化配置农业生产要素、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培育农村经济新增长点。经过一年的实践,试点村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示范带动效应不断凸显,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发展能力不断提升,依靠发展村集体经济,使贫困人口逐步稳定脱贫。2017年我旗争取进入自治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旗县,使我旗扶持村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得到更大发展,现结合全旗农村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统领,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主题,坚持自力更生与政策扶持相结合,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以土地股份合作、农业生产经营合作为主要经营形式。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发挥村级集体经济优越性,调动村里集体成员积极性,增强村里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目标及规划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必须站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坚持“村级主导、市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培植典型、示范带动,整体联动、部门配合”的原则。2017年把全旗9个乡镇24个具有相对优势的村作为首批扶持村集体经济试点村,加大扶持力度,探索一条可复制的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对获得扶持资金的村,全程跟踪指导其谋划发展项目、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力争在11月底前试点村项目全部投入运营,为我旗今后的工作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计划2018年继续扶持40个村作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培育特色支柱产业,积极发展文化、餐饮、旅游、娱乐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农村金融、信息、科技等生产性服务业,面向农村居民生活需要,积极开展新型农民培训、提升农民工创业园建设管理水平,形成各具特色、延伸产业、稳定收益的全旗村级集体经济标杆;计划在2019年全面推开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村工作,完全消灭掉“空壳村”。形成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增收,长远发展的良性循环。
  三、实现形式
  以市场为导向,创新思路,科学发展,从村级经济基础、区位特点、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和类型:
  1.资源开发型。要结合农村实际,坚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充分发挥矿产、山林、闲置土地等集体资源优势,通过自主经营或公开竞标的方式转让、出租,充分发挥资源效益,增加集体收入。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荒水及路边、水边、田边、村边等集体“四荒四边”空闲地,发展林业、种植业、养殖业等,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利用率,增加集体收入。鼓励村集体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村庄整治和河道疏浚等,开发利用集体资源。
  2.服务创收型。鼓励村集体结合产业发展需要,创办多种形式的村级经营性服务实体,为农户提供生产资料、农业机械、病虫害防治、技术咨询等服务,开展联结龙头企业和农户的中介服务;鼓励村集体兴办配套服务业,为企业、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技术指导、信息提供、农机作业、物资供应、病虫害防治、产品加工运销等生产经营服务;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村集体创办综合服务社、便民服务店等,开展家政、环卫、养老、商贸、道路养护、绿化管护等服务,开展金融、保险、广电、通信等代理服务,增加集体收入。
  3.资产盘活型。盘活集体资产,对村集体所有的关闭企业、闲置房屋和校舍、机械设备以及水利水电工程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设备、场(土)地等集体资产,通过盘活闲置场地、闲置固定资产及流动资金,找准市场需求点,通过发包、租赁、参股、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加以开发利用,增加集体收入。
  4.土地流转型。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村级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在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流转、整理与出租,增加集体收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引入现代农业项目,统一对外发包,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效益,增加集体收入。
  5.现代农业型。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结合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改造等农业项目,大力发展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积极兴办一批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示范项目,建设生产、加工和经营服务设施,带动农民发展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效结合起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6.兴办实体型。兴办经济实体,鼓励村级发挥自身优势,运用各种有利条件,积极创造机遇,发展农业企业,兴办种植养殖型、加工增值型等各类经济实体,通过经营收益、入股分红等途径,增加集体收入。抓住美丽乡村建设、承接城镇开发、企业投资办厂等机遇,依托靠近集宁城区的区位优势,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专业市场、标准化厂房、商业门面、仓储中心等物业项目,通过自主经营、发包经营、联合经营等形式,发展物业经济。村集体可以在城镇街道、人口集聚区或工业集中区异地购置商品房、写字楼、门面房等经营性固定资产,通过异地置业,增加集体收入。
  7.乡村旅游型。拥有旅游优势或潜力的村,要大力引导农民发展乡村旅游。积极推进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通过发展餐饮、住宿、停车场、文化体育、休闲观光等服务项目,增加村集体收入。有特色文化、民俗文化集聚的村,要注意保护特色文化、民俗文化,发展特色旅游。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研究,找准路子。旗有关部门要抽调得力人员,成立专门工作组,采取进村入户、走访座谈、表格统计等多种方式,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逐村调研。要详细了解各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全面总结发展好村的经验做法分析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寻求加快发展的对策路子,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要根据调研情况,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确定工作规划,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并将各村规划、项目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二)制定方案,认真实施。相关工作组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分步抓好多种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一要科学制定方案,结合村镇实情,坚持因地制宜,逐村开展可行性论证,鼓励引导各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二要细化目标任务,将各项任务分步排出时间表,分人明确责任,确保每个环节、每一个阶段、每一个项目都有人负责把关。三要抓紧项目申报,坚持分类指导,对有项目、发展好的村,要实行领导联村,突出提档升级,加强规范管理。四要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实施能够顺利进行。
  (三)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每年年初,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培植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整体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要结合实际建章立制,加强财务管理,审计监督,民主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的运行机制。要大力宣传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好思路、好项目、好经验、好典型,努力形成你追我赶、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凝聚共识。全旗各部门各乡镇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三农”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旗级要成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负责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乡镇也要相应成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乡镇的一把手是发展集体经济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履行职责,帮助村级组织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工作重点、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乡镇、村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层层抓落实。同时要加强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村级集体经济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发展氛围,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上下联动,合力攻坚。旗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共同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把发展村集体经济纳入包扶单位、驻村第一书记、包扶干部工作内容,充分发挥包扶单位职能作用和组织协调功能,帮助选拔发展路子,制定发展规划,协调招商引资,协助培养人才。旗财政局要起到牵头组织、积极协调的作用,积极组织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重点帮扶一批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积极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集体经济的发展,鼓励村民投资入股。农业、林业、国土等有关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倾斜政策,放开准入范围,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多元化的新型农村服务体系。
  (三)注重民主,强化监督。各乡镇、村委会要严格实行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委员会作用,规范民主理财行为,对财务收支活动实行民主监督和管理。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增收节支、健康发展。财政局要按照村级集体经济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监督小组将不定期对村级集体经济使用的资金情况和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金的,要坚决查处,并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工作业绩和收益挂钩制度,充分调动村干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对村级班子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对在发展村集体经济中有突出贡献的党组织,其成员提拔任用评奖评优中优先考虑。同时,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党组织负责人和优秀党员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注重在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等能带领村集体和群众上项目的致富能人中,选拔“两委”班子成员,接受培养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