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兰察布市财政局文件精神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凉城县财政局成立检查组对全县2015年和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了监督检查。
通过检查,贯彻落实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对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力度,保障扶贫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促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向纵深推进。
通过检查,履行了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了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了会计信息质量,防止和纠正了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凉城县财政局会计股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