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三年建设,我县农村“十个全覆盖”工程的建设已结束,依据县委政府指示精神,凉城县财政局评审中心牵头于去冬今春及时开展了2014-2016年乡镇实施的“十个全覆盖”工程(主要指村容村貌整治)全面验收工作。
(一)验收方法:
1、验收人员:由县委政府成立十六个验收小组,同时进驻乡镇工程实地,进行工程的测量、计价、统计、汇总。
2、验收原则:遵循质量归口管理,本着“完工一处、验收一处、合格一处、计量一处”的原则进行。建设方和施工方对建设工程质量、数量负总责。所有项目先由建设方自行验收通过的基础上,由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验收方式:本次验收范围内所有工程需由乡镇主要负责人、验收组成员签署验收意见。对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造价统计汇总。对于未按工程标准实施的项目、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不予验收通过,需建设方协调施工方进行整改。
(二)、验收标准:
1、验收依据: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筑、市政、水利、广播、文化、卫生及商业等行业标准规范,图纸、设计、合同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工程量确定:对于实体工程,在乡镇初验统计计量的基础上,由验收组逐户逐项核实工程量并现场填写工程量核定表,相关方签字确认;对于清理五堆、隐蔽工程由建设方指定了解情况的专人负责填报,相关方签字确认,乡镇核实上报。充分落实主体责任,避免以旧顶新,弄虚作假。
3、工程造价:通用工程执行凉城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印制的《十个全覆盖工程单价表》,特殊工程由相关方签证工程做法,验收组核实,再由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依据国家定额进行计价,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备案后执行。
4、统计汇总:农户部分以户为单位进行统计;公共部分、清理五堆及隐蔽工程以自然村为单位进行统计。验收小组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提交验收报告。
由于“十个全覆盖”工程验收工作投资金额大、项目多、内容复杂、验收任务重,财政局评审中心牵头验收组精安排、细策划,在各乡镇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监理及施工方的密切配合下,积极开展验收工作。在去年冬天验收的基础上,今春又进一步自检核实,查缺补漏。截止三月底,圆满完成全部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