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城县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执行普通高中“两免”政策,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普通高中“两免”政策的实施范围是具有内蒙古户籍的普通高中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的在校学生。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免学费标准:2000元/人/年,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相同的标准给予补助,学费高于补助标准的,向学生收取差额部分。
免费提高教科书标准:蒙语授课和朝鲜语授课普通高中阶段学生,高一、高二年级600/人/年,高三年级200/人/年;汉语授课普通高中学生高一、高二年级550/人/年,高三年级100/人/年。
凉城县财政、教育部门和助学管理中心一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两免”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