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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德县财政局“四举措” 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工作

  一是及时传达,全面部署。局党组及时召开班子会议,传达学习县委制定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精神,并要求各股室认真学习领会好,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
  二是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坚持问题导向,逐项对照中央《实施办法》和县委《实施细则》要求,认真从组织领导、体制机制、阵地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了一次意识形态工作自检自查。按照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原则,对全局各类意识形态阵地进行了一次全面、彻底地清查,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做到可管可控。
  三是传递上情,宣传政策。局党组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及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专题学习贯彻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要求,专题研究开展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2次,做好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组织丰富多样的正面舆论宣传,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是制订方案,落实责任。根据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及县委的文件精神,及时制订了《化德县财政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明确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具体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安排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按照县委的要求,兼职网络评论员,适时开展网上正面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