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150900-20160616-0001
一、采 购 单 位: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采 购 项 目:其他服务
三、采购金额(元):3000000000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申请理由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16】1号),2016年棚户区改造全部按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方式进行实施,政府要把应当承担的棚改工作,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棚改承接主体来承担。各级人民政府要授权其所属的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或硼改办等单位作为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购买主体,并要按照规定程序采购承接主体。4月20日,市政府召开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专题会议,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2016】13号)。授权我委作为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购买主体,并要求我委按照规定程序采购棚改承接主体。经过我委的调查了解,全市范围内,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市场化运营、符合内政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和2016年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对承担主体要求的目前我市只有内蒙古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此,为了节约采购时间,加快棚改各项工作的进度,我委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内蒙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我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承接主体。
七、其他事项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冯斌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3904745823
监管部门联系人:孙开元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474-8303742
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06月16日